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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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佛山顺顺德工程“3.9”火灾事故及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xx〕1号)、《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现结合惠阳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集中治理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通用8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企业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险品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负责人。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危险品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三、整治时间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对任务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20xx年1月)。各股室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集中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工作,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列明任务,找准问题、狠抓整治。对本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底数清、手上有招、应对有方;要强化监管、增强效能。按照“六个不放”要求下沉一线,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戒“宽、松、软”,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请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检查和整治的内容要求,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个“1+N”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聚焦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股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列明工作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工作落实实行“台账式记录”,细实并举扎实开展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排查,不留死角、不挂空挡,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该停的坚决关停、该关的坚决关闭,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一盯到底,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对“检查不认真、查不出关键问题,安全检查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让企业认识到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违法非法行为后果严重,认识到不安全不仅害人而且害己。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上报。各责任股室要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宣传活动,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各责任股室4月10日前上报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及细化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要上报工作进度,年底要上报工作总结。平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检查和整治主要内容

1、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实施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间距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达到中、低风险等级。(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3、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分类整治等措施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4、落实国家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组织开展涉及苯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等生产使用,涉及液态烃、硝化棉等储存装卸的安全专项治理。(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5、严格执行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有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发展,推动港区储存达到要求的相关工作。(由安全应急股牵头,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6、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化,落实线上线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管控制度体系。积极按照《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7、负责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8、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安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9、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防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0、配合相关单位加大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1、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化工园区(港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港区)治安反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0月底完成整改。)

12、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以及铁路接轨和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以及铁路(含轨道交通)沿线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由站场事务中心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配合。11月底完成整改。)

13、加强道路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燃气设施保护监管。(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由规划工程股牵头,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完成整改。)

15、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市两办《惠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重点任务。(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管理股、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吉安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xx]11号)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吉交安办字[20xx]74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车、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规范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依法严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二、整治任务

1.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对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业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按照“六统一”(统一签订运输合同、统一运输组织调度、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技术管理、统一运输费用结算)标准要求,全面清理以“挂靠经营”形式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为,属地运管所将核查结果和清理整治验收结果报市处客运科(联系人:李强,电话:,邮箱:)。

2.全面核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企业自查、入户检查、路面抽查等形式,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相应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严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报市处驾培科(联系人:肖金龙,电话:,邮箱:)。

3.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市处客运科负责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相关机制。

4.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全面检查辖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严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等行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整改验收情况汇总报市处车技科(联系人:徐慧英,电话:,邮箱:)。

5.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技术应用。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对故意遮挡摄像头、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在辖区内推广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监控设备,实现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20xx年12月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率达100%,并将安装车辆信息和验收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6.严格危险货物托运、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危险货物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做到“五必查”,即承运人是否有相应资质;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危险货物运单载明的事项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凡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装货企业、车辆要建立危险货物装货记录制度,记录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类别、品名、数量、运单编号和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安装、悬挂相关标志。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单位)、车辆、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货物,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7.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推行电子运单管理,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照、资质,梳理近年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路段,形成清单,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并将梳理结果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安稽科。

8.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1月)。11月底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同时,组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职能和责任分工,全面排查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整治推进情况和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同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四)完善巩固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融入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处安稽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次集中整治纳入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之中,认真开展,有序推进,加强协调推进,每季度进行调度,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结合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推进相关整治工作。

(二)细化整治方案。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处安稽科。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统筹谋划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紧扣关键环节、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报市处安稽科。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督导,并纳入三年整治行动督导检查范畴,根据集中整治各阶段工作进展,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有关情况向全市通报。集中整治期间,全市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企业,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后,新增危货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要经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按清理“挂靠经营”和“六统一”标准要求检查合格后,由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将检查合格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处客运科核验后,方可启动新增程序。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平安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结合我公司产经营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公司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事故预警监控工作质量,以实现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建设。

2、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课。

3、清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确保所有营运车辆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4、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对过期的消防设备进行更换。

5、狠抓“三品”检查、发班流程等常规安全管理。

6、通过说服教育,扭转驾驶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7、进一步加强GPS监控监控,完善对车辆状况的预防性检查,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

8、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特别是营运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9、强化事故报告、处理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

10、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1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增添安全设备及维护。

12、完善安全档案管理,尤其是隐患治理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二)小组职责:

组长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分管自己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治理。抓检查、抓隐患治理,促平安稳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明确各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在防范和隐患治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必须整改到位。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做到日检查、月汇总。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保定市第三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会议精神。针对邮政通信生产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三、排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市局各生产科室、各(县)市局(包括速递物流公司),主要是各营业网点、金库、邮件集散分拣场地、综合机房、配电室、锅炉房、邮运车辆等。

四、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内容

1、各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2、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监控设备、110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营业员是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是否熟悉防盗、防抢、防火等相关应急预案。

3、金库守护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武装守库;各种登记本登记是否及时齐全;押款员是否统一着装上岗,按规定穿防弹衣、带钢盔;是否按规定取枪弹、验枪;出班期间持枪、站位是否规范;款车停车是否入位;守押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是否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

4、邮件分拣集散场地物品是否堆放有序;是否严格执行禁烟禁火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

5、邮运输车辆保养、管理、灭火器配置是否到位,锁具是否完好有效。

6、综合网络机房门禁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敷设的动力线及信号线是否穿管分隔;机房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齐全齐。

7、配电室、锅炉房是否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锅炉是否定期检测;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0-10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0月16日10月26日)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级主管部门,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在10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局安保部。

(三)市局检查验收阶段(10月27日-11月6日)

在各单位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以各单位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市安监局检查验收阶段(11月7日-11月27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及市局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市安监局对市局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8日-11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各单位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再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排查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10月到12月,各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安保部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月报表》和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工作小结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排查活动中的经验、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交委安〔20xx〕10号)文件要求、《云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运管发〔20xx〕57号)。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台营运车辆和每一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每一台车、每一位驾驶员、每一条运营线路。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本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余绍伟

副组长:黄永辉

成员:陈泓、熊方彬、唐军、葛启权、余云华、彭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由黄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手机:、内线:80888。具体负责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四、行动内容

1、按照“一盯一、一对一”的工作方案,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对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

2、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

3、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要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且每人缴纳不少于20xx元的安全保证金。

4、公司所有的承包车辆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公车公营的车辆必须签订单车考核合同。

5、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车辆违法信息,对查出的违法行为由安全科监督其到相关职能部门接受处罚。

6、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驾驶员记分,对记分在6分以上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监管。

7、由安保部每月组织一次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紧急避险、应急逃生、应急救护等内容。

8、公司客运部要对车辆的保险、二级维护、年审、等级评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9、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日检、月检工作的管理。

10、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公司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线路进行一次彻底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告知该线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11、强化路面管控,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严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所查获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12、加强GPS行车记录仪的营运监管,公司GPS营运专职管理员要“全天候、全过程”对车辆的营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超载、超速、窜线经营行为,及时通过车载电话告知当班驾驶员,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开展好我司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2、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上报相关部门。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运管局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xx]36号)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落实具体整治工作措施,对公司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针对具体情况细致布置,保证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开展 “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公司成立以总经理高玉礼为组长,副总经理于有勇、王其国、董玉山为副组长,刘加英、陈缉鹏、李施祥、陶有金、刘家燕、梁健、瞿安乐、李兴亮、于有兵为成员的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所属线路应立即成立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扎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措施

结合省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公运安[20xx]49号)要求和公司二季度安全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提升。

1、制定具体计划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驾驶员教育中重点要通报事故案例,采取播放安全教育警示光碟等有效方式,讲解当前安全形势,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在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保证安全行驶,培训时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取得有关培训教育资料,邀请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授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针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认真梳理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各线路要切实加强本线路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加强GPS监控、轨迹回放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要全力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各级执法部门和主管抄告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的落实处理并向抄告部门反馈信息,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重处罚,进行停班学习或除名。一定要保证处罚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各线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超长线客运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和不按规定进行途中安检休息,车辆二级维护不在规定地点进行和作业项目不合要求、不按规定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GPS监控不严、违规处罚不到位,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全力迎接各级检查组的检查和指导。

4、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公司将组成工作组对各线路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线路将予以严肃处理。各线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公司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梳理整治各项安全隐患。检查各线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营运车辆检查:油路、电路、转向系、制动系安全性能,随车灭火器、安全锤是否配置齐全、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启顺畅。行车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营运驾驶员是否按规定车速行驶,是否随意变更车道,是否按序进站停车、进站减速。场站安全检查:场站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外围安全检查:是否加强巡查力度、提醒乘客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客流高峰时段是否加强疏导,减少滞留乘客。安全培训教育检查:是否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培训。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宣传的协作、联动和社会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面。设立曝光台和温馨提示栏,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段,要提前进行安全出行提示性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全覆盖,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各线路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线路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推进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带给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资料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状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状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状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状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状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状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状况;安全投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状况;外协队伍的管理状况;应急管理状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状况;透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务必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职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职责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资料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资料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推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理解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用心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状况。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方案 篇8

根据市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临交明电【20xx】19号)部署要求,市运管处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与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落实《山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进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配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尤其是乡镇到临沂客运班线的管理。对农村客车的车辆技术状况、发车时间、三品检查等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⑤对旅游包车、非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营车辆。

2、内容: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封,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对进站车辆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进站手续的车辆进站和该进站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情况,进站车辆的发车排班是否合理。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 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和管理问题,把活动开展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落实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扎扎实实查问题、找一环,认真整改落实,提高活动效果,增强安全生产能力。5月中下旬,市运管处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运管机构要认真填写《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旬结束前一天向市运管处安全科报送一次,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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