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工作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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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工作汇报 篇1

一、制度体系的基本情况:

内控工作汇报(精选5篇)

在执行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各类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流程)今年按照集团的目标要求和自身开展“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所需。

二、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措施:

总体上来说,一是以“制定好”和“执行好”为主线,通过近几个月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突出表现在中层管理团队、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掌握的比较到位,能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能时时刻刻按规则处事,大到一个项目的运作、一项工作的推进,小到一支笔、一件工具的购置,都能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去处理。

三、采取的具体措施:

总的来说把握了以下原则:

1、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集团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

3、集团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报集团审批同意后执行。

抓好制度的“制定”环节:

一是出台的制度要简洁、适用、有效。公司推出的各项管理规定,都是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明确管控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实质性内容。

二是制度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相互之间不存在冲突。这两个要求既是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操作部门和人员“无所适从”。同时通过“必要会签”的环节,避免“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保证制度之间不发生冲突或遗漏。

三是制度要成体系,有连贯性,要求各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实现集团公司—下属矿山自我管理几个环节的无缝联结、全面对接,使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公司内控规则体系的一致性、整体性。

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

一是成套整理了集团下发的规章制度,并将电子版提供给了各单位、各部门供学习、备查。

二是清理、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将以前推出制度清理废止。

三是抓好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让管理人员工在准确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能践行到位。通过培训抓制度执行,是20xx年以来为提高规章制度规范、有效执行的重要举措。对集团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对口部门必须事先仔细研读,在透彻掌握、领会要义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系统的宣贯培训。

四、在规章制度培训上我们始终把握着两点:

一是要有实际效果,将制度的关键点、核心内容准确传达心中有数

二是要通过培训,感受到集团公司的制度文化氛围,从大的'层上领会到集团公司当前在做什么、怎么做,今后准备做什么、怎么做。通过这些有实效的学习培训,我们在接受、掌握、运用这些规章制度的同时,更可以让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逐步回归和统一到集团公司的发展理念上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三是分层次监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把“调整观念、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四是强调与集团的沟通。公司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注意与集团对口工作的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使公司职能部门和集团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热线”畅通、工作高效低耗的局面,避免具体工作中因缺乏与集团沟通而导致“无用功”的现象出现,特别是要避免处理具体工作时出现“不符合内控制度管理”的现象。

五:今后加强学习与制度执行: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对制度每条每款解读不够深刻理解。在今后内控制度学习上、努力学习、弄懂弄通、为把内控制度管理顺利进行而努力。

内控工作汇报 篇2

市邮政局市场部、监督监察部、金融业务部:

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金融内控与风险防范剖析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安保干事、农村邮政检查员、储汇管理员、储汇稽查员和八个联网网点的班长、支局长,依据《**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省邮政储汇业务稽 查方案》(修改稿)和《**省邮政金融中间业务稽查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邮政金融内控制度、相关业务规章、操作规程、会计帐务处理和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各类人员履职和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逐一剖析检查,并在剖析检查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风险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全体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发现问题逐一研究,以点带面,逐一解决,以此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高全员防范邮政金融资金风险能力,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完整,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20日,全县邮储余额17636万元,净增余额1996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的%,点均余额万元,活期比重%;代理保费38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每月代发工资500多万元,每月代收税40多万元,1-9月份无案件发生。

二、自查和剖析检查

1、综合管理

县局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领导重视,按期和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明确,经营思路清晰,措施要求具体。

局长按期和定期召开了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和要求。

分管局长按月填报检查报告书,并按月对储汇稽查员、农村邮政检查员、安全保卫人员、储蓄会计的检查报告书均进行了审签,提出了建议意见及要求。

储汇稽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年制定了储汇稽查计划,认真开展了储汇稽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了原始稽查记录、稽查记录1-9表, 按月填报了储汇稽查报告书,检查网点有走访用户记录。

安全保卫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安全保卫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齐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敢于逗硬考核;

农村邮政检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农村邮政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较为全面,查账记录齐全,对代办所、投递人员的检查较落实,有走访用户记录。

2、检查储汇会计和储汇出纳的检查:

核对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银邮余额、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资产负债表银行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出纳银行日记帐余额、出纳收支日报余额,帐帐相符。

检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印鉴管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储汇出纳保管,出纳印鉴,会计印鉴由各自管理,财务提款专用章由局办公室秘书保管;建立购买支票登记簿,作废支票及时上交会计,现金转账支票连号使用,储汇出纳账簿无挖、刮、擦、补,账页无撕毁现象,改账符合要求。

3、会计每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按月对银行账单进行勾核。

会计未按频次对网点业务指导和检查。

4、金库管理检查:

现场盘点出纳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金库、票库值守由于条件所限未落实双人二十四小时值守。

储汇出纳和综合出纳轮岗,金库内铸铁保险柜钥匙交接未在钥匙交接本上登记交接。

5、储蓄事后监督,电子汇款事后检查:

储蓄事后监督:盘点重要空白凭征管理账实相符,密码设置严密,管理完好,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电子汇款事后检查:盘点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对手工网点收汇、兑付及时进行了补录,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6、中间业务检查:

代发养老金。代发工资由委托单位先将代发的资金转入县局指定的账户,出纳收到进账单后,将单位代发的细表交给网点,网点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做代字业务处理。会计、出纳做相应账务处理,每月代发工资500多万元。

代理保险业务,各网点按天缴款,会计按天收款,凭证次日结清,截止9月15日共计代理保费383万元。

代收税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现金收缴和储蓄代扣进行,按月与税务部门结清账务,每月代收和储蓄代扣税款40多万元。

7、押运钞管理:

现场检查运钞车车况较好,运钞中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未

搭载无关人员。

防爆枪、弹分管落实。

8、县局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监控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严格执行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机房制度。

9、储蓄联网点的剖析检查:

大石支局:

a、银行余额元,核对银邮余额相符,支局无手工银行日记账。

b、密码管理:己按规定设置储蓄台席“三级”密码和电子汇兑密码,但执行有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储蓄普柜、综柜是普通柜员一个人掌握使用,三级密码成了二级密码,存在安全隐患。

c、大额存取款预约登记不规范,无大额存取款登记,新开卡登记簿7月—9月无记录,现场检查营业情况处理业务质量较差。

孔京支局:

a、按月按频次对支局进行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按月召开了内控制度学习,但学习记录不全。

b、金库管理,己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簿”,但在执行中有一定差距,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金库、票库钥匙交接登记不及时。

c、支局长履职情况,未按日及时审核缴拨款单、储蓄日报单和电子汇款日报单,缴拨款单签字潦草,对盘点现金查账节目不全,未对储蓄查帐,乡投员有时利用逢场天有坐堂收费现象。

d、大额存取款登记与大额预约登记不符,未严格按大额预约登记制度执行,营业室现金超限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e、执行储蓄“三级”密码管理较差,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是一个普通柜员保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吴东支局:

a、储蓄营业员执行离柜签退或正式签退制度较差。

b、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金库“五大簿”,但在金库、票库出入库人员登记方面不规范,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出入时间不符。

双福支局:

a、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执行有一定

差距,现金出入库登记簿未放入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未关锁,金库内存放有包裹和分发的报刊杂志,造成有其他工作人员进入金库。

b、大额存取款登记和预约登记不符,预约登记已按规定执行,

但大额支付未登记。

清江支局:

a、支局长履职情况:支局长未按频次进行履职检查记录,对代办所、投递员未按频次进行检查,无走访用户记录。

b、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帐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号核对结存数。

c、营业室卫生较差。

桂花支局:

a、支局长履职较差,未能规定检查频次对代办所投递员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未按日审核储蓄和汇兑日报表,对业务检查频次不够。

b、金库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等,但现金出入登记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c、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账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号核对结存数。

新新支局:

a、现场盘点金库结存现金和营业现金账实相符。

b、储蓄、电子汇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

c、支局长履行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次不够。

d、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但执行有一定差距,金库进出入登记未按实际进出入频次登记。

县局邮政班:

a、班长的履职情况:对储蓄日报表和电子汇兑日报表,缴拨款单审核不很落实,对安防设施的检查和查账频次不够。

b、营业室内的铸铁保险柜未使用密码。

c、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登记,大额预约登记与大额支付登记不符。

三、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和剖析检查,我局各级各类人员在履职方面、在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在处理业务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县局要求,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强化逐级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逐级的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对出纳金库库存现金的管理,加强储汇资金的调拨管理。同时,对这次检查中存在储蓄“三级”管理密码不落实和执行签退制度不落实的支局进行处罚,决定扣发清江支局100元,扣发桂花、新新支局各50元生产奖金。希各单位引以为戒,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储汇资金案件的发生,为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而努力。

内控工作汇报 篇3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抢抓机遇,加快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0万元,基本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部分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达到95%以上,目前基金结余400余万元,保障了全市工伤工亡职工家属待遇的正常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

我市属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全市有矿山企业353个,其中铁矿254个,煤矿99个,从事矿山企业生产人员2.1万人,从事相关产业及第三产业人员1万余人。近年来,小矿山企业工伤工亡事故增多,从事矿山生产的农民工在因工致伤致残后,生活上和精神上经受了难以想像的压力。有些业主想方设法逃避赔偿责任,侵害职工正当利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工伤纠纷案件居高不下。为此,我们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入手,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升到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高度来抓,把那些最迫切需要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为促进这项工作,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刊登工伤保险政策问答,发放宣传单、刊登工伤保险专版专刊,利用电视宣传等方式,扩大了宣传效应。另一方面,针对有些业主认为现在矿山企业

日子不好过,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每年停工停产时间长,政府又不给更多的优惠政策,错误地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的负担,不论有无工伤、工亡事故都要交钱,不划算的思想。我们上门去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使业主真正认识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使职工充分了解了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同时还帮助企业算大账和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针对有些企业已经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我们专门做好解释工作,使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界限。通过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矿山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推动,部门配合,齐心协力促参保

年初,武安市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

列入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把小煤、铁矿参加工伤保险列入重要日程,人劳局、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等部门直接参与,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推进工伤保险。我局建立了企业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门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部门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采取这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三、依据政策,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

小矿山工伤保险在我市尚属首次运行,在全国也没有经验可循,我们坚持边摸索边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依据《××市小矿山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办法(试行)》的意见,实行了工伤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封闭运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并根据小矿山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事故发生率高低实行浮动费率。按照雇主缴纳的原则,小煤矿从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缴费;小铁矿暂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缴费;采石场暂按每人每月40元缴费。参加小矿山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后,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领取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亲属每人每月为30%,抚恤金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48至60个月××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愿一次性结清的,按照不同标准最高支付不超过10万元。对因工致残的可选择一次性结清待遇的,按照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清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以及不愿一次结清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维护了高危行业职工的根本权益。

四、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为了规范管理,我市实行”实名制”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每名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供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经办机构逐人建立档案,便于查对。我们还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企业的评定工作,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适当调整缴费标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顿,以工伤保险促进全市的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在

事故处理方面,要求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接到报案后,工伤经办部门,配合保险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共同勘查现场,确认工伤。今年来,现场勘查40多次,避免了非工伤申报10多起。我们还建立了相互监督机制。工伤报案后,组织由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认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准确性,避免了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把基金支付关。由于工伤职工治疗是“实报实销”,有的工伤职工认为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钱不花白不花”,因而产生了小病大治,轻伤住院等现象,还有的人借工伤治疗为由,购买药品”搭车报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真审核,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建立了档案,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方面,采取了经办人审核,保障中心主任复核,主管局长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营。

五、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科学合理的预防机构,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设立工伤预防机构。我们在工伤保险科设立了工伤预防机构,组成人员由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安监人员、矿业专家和工伤保险业务员参加矿山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负责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专门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安全标准和具体措施,从事高危行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悬挂在矿山企业明显处。

三是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探索奖励及时定额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又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小铁矿和小煤矿。奖励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效果。

四是积极做好工伤康复工作。成立工伤康复机构,在城区指定了4家医院作为工伤职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药品使用目录,对工伤职工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进行详细的规定,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委托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工作做深、做细。我们将继续坚持让更多人参加社会保险,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这个目标

不动摇,把维护弱势群体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探索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内控工作汇报 篇4

20xx年,我院作为鹿泉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为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有效的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我院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约定,并在工作中不断的自查自纠,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完善,现将一年来的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鹿泉市人民医院是鹿泉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有职工397名(医生136人,护士177人,技工55人,行政管理人员29人),其中高级职称19名,中级职称123名。开设床位300张,设有内、外、妇、儿、五官、肿瘤、口腔、功能等20多个专业科室。医院年门诊量120000多人次,住院10000多人次,病床使用率87.6%。医院配有新一代螺旋CT、日本东芝纳米17彩超、美国GES6四维彩超、德国进口血液透析机、800毫安高频X光机、DR影像处理系统、数字化胃肠造影机、彩色经颅多普勒、心电工作站、电子胃镜、高压氧仓、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护系统,中心供氧吸引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崭新的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达17718平方米,病房内配备有独立卫生间、集中供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患者就医方便、整洁、安静、舒适。20xx年4月完成了信息系统的建设,医生诊断之后,信息会自动传输到收费处、药房、辅助检查等科室,患者凭借ID号可以缴费、检查、取药,既缩短了患者就医时间又便捷、准确,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医院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快速通道。鹿泉市急救站设在鹿泉市人民医院,担负着全市36万人口的“120”急救任务。急救站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伍,完备的急救药品、器材和先进的通讯、交通工具。急救站24小时值班,全天候服务,为抢救各类急、危、重症患者,开设绿色通道,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为工伤职工的就医提供了良好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医院成立了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办公室及政工科主任为组员的“工伤保险管理组织”,并对全院职工进行了工伤保险救助、政策等方面知识的强化培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开展诊治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我市工伤保险服务工作。

三、协议执行情况

20xx年我院共收治工伤保险患者106人次,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的案例,没有产生协议纠纷。

1、首先我们严格按照协议的有关条款开展工作,在收治事故伤害人员后,认真审查有关证件,经确认为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职工后,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进入工伤保险治疗程序。并为住院的工伤职工建立就医档案,加以保存。

2、在执行协议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在合理检查和用药费用上坚持不重复检查、用药合理费用最低。在治疗手段和收费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术、常规检查、使用常用药品时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开、透明。在大型费用和转出院方面及时向合同方申请沟通。

3、我们100%做到了按照工伤保险的医疗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没有出现过一例搭车开药和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先例。

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着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做好了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诊断和配置辅助器具建议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然再接再厉,做好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内控工作汇报 篇5

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抢抓机遇,加快了工伤保险在小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参保企业141家,新增参保3545人,工伤保险基金净增390万元,基本覆盖了国有集体企业、部分高危行业、小矿山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年平均征缴率达到95%以上,目前基金结余400余万元,保障了全市工伤工亡职工家属待遇的正常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

我市属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全市有矿山企业353个,其中铁矿254个,煤矿99个,从事矿山企业生产人员2.1万人,从事相关产业及第三产业人员1万余人。近年来,小矿山企业工伤工亡事故增多,从事矿山生产的农民工在因工致伤致残后,生活上和。

、申报、缴费和申报工伤待遇的业务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门对即将复工生产的小矿山企业的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定小铁矿、小煤矿等高危行业在安全检查和复工生产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小矿山企业,安全、冶金、煤炭部门不予批准复工和生产,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恢复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采取这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小矿山企业的参保。

三、依据政策,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

小矿山工伤保险在我市尚属首次运行,在全国也没有经验可循,我们坚持边摸索边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依据《××市小矿山企业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办法(试行)》的意见,实行了工伤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封闭运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并根据小矿山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对工伤事故发生率高低实行浮动费率。按照雇主缴纳的原则,小煤矿从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缴费;小铁矿暂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缴费;采石场暂按每人每月40元缴费。参加小矿山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后,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领取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亲属每人每月为30%,抚恤金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48至60个月××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愿一次性结清的,按照不同标准最高支付不超过10万元。对因工致残的可选择一次性结清待遇的,按照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结清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以及不愿一次结清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维护了高危行业职工的根本权益。

四、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为了规范管理,我市实行“实名制”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每名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供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经办机构逐人建立档案,便于查对。我们还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企业的评定工作,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适当调整缴费标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顿,以工伤保险促进全市的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在事故处理方面,要求企业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接到报案后,工伤经办部门,配合保险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共同勘查现场,确认工伤。今年来,现场勘查40多次,避免了非工伤申报10多起。我们还建立了相互监督机制。工伤报案后,组织由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认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准确性,避免了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把基金支付关。由于工伤职工治疗是“实报实销”,有的工伤职工认为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钱不花白不花”,因而产生了小病大治,轻伤住院等现象,还有的人借工伤治疗为由,购买药品“搭车报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真审核,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审核,对每起工伤事故都建立了档案,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