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活动规章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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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2024活动规章制度十篇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工作,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适应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的新形势,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内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发布至志愿者注册的博客、微博。

(2)组织撰写原创评论文章。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评论文章,供中国文明网、湖北文明网、文明网及相关网站刊发。

(3)参与网上讨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市文明办组织的网上讨论,倡导文明风尚。

(4)传播重要内容。通过电子信箱、qq、博文、微博等方式向相关网民发送文明传播内容,在各文明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的博客、论坛等公共空间传播文明。

第二章队伍

第五条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及创建单位成立3至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并指定一人为负责人。市文明办依托各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基本队伍,挑选20名思想素质好,网络水平高的志愿者,组建xx市网络文明传播骨干队伍。同时,面向全市遴选签约一批文字功底强、擅长时评的人员担任特约评论员。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 成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xx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指导协调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对全市网络志愿者组织发动、协调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四章考核

第七条 考核的主要包括以下容:

(1)提供稿件情况:包括图文、音视频等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2)提供评论情况:按照市文明办定期公布的工作提示要求撰写的原创评论的数量和质量。

(3)个人微博、博客更新情况:个人微博、博客维护更新、转载其它网站微博、博客信息情况。

(4)宣传推广情况:传播重要内容,推广重要活动情况。

(5)参与网上活动情况:参与微访谈、网上讨论、网上投票、专题活动、论坛留言等网上活动及其他工作情况。

第八条 考核采取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第九条 考核任务标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话题,每人每月撰写(转发)博文至少1篇、微博至少30条(日均1条)。定期参与网上活动。特约评论员积极向中国文明网报送稿件,每月被中国文明网选用稿件不少于1篇。

第十条 统计办法:市文明办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抓取全国文明单位志愿者及全市骨干志愿者帐号发布的博文、微博等内容。省、市级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填写统一的工作统计电子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单位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一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作为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 对按期完成工作量的骨干志愿者,市文明办每月给予50元奖励。对按期完成工作量的全国文明单位志愿者,由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市文明办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特约评论员原创稿件被中国文明网采用,每篇奖励100元;入选中国文明网每季度优秀稿件的,获一等奖每篇奖励500元,获二等奖每篇奖励300元,获三等奖每篇奖励200元。

第十四条 对不按要求、连续2个月不参与文明传播活动或是累计3个月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实行退出机制,由所在单位调整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一年内调整2次仍不达标的,在文明单位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第十五条 市文明办根据网络志愿者工作量和完成质量等情况,评选年度优秀网络文明传 播志愿者,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表现突出,受到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表彰的,根据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xx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公众举办的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报告会、大讲堂、招聘会、各类大型会议、考试、素质拓展以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校外人员来我校参观、访问等群体性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在校内举办的以下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活动;

(二)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有校外重要来宾参加的活动;

(三)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有国(境)外人员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

(四)其他需要进行严格管理的群众性活动。

第四条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

第五条校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第六条各单位组织的内部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保卫处是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审核、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九条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大型活动,保卫部(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报公安机关许可、备案,制定并实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二)根据大型活动规模,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必要时联系公安警力参与安保工作;

(三)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件和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四)保障活动场所通道、出入口通畅,落实停车场地、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十条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重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三)非经允许不得搭建临时舞台等室外设施;

(四)落实车辆交通、停放、疏导措施;

(五)对妨碍大型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六)接受保卫处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有承办者的,承办者应与主办者共同落实安全工作,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的场所提供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保卫处对校内各单位举办的大型活动实行审核制,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审核举办单位提交的安保工作方案,并进行登记备案;

(二)对影响特别大的或参与人数特别多的大型活动,报公安机关许可,备案。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三)在活动举办前,根据需要视情况对活动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四)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五)协助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六)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件和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校园治安、影响活动秩序;

(二)遵守大型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安全管理,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大型活动应当在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向保卫处提出申请,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大型活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保卫处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与答复。不予许可的要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举办大型活动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大型活动申请表》;

(二)校外主(承)办单位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三)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活动场所平面示意图、临时搭建设施结构图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五)活动场所管理者确定提供活动场地的证明;

(六)活动使用的门票和证件样张;

(七)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七条各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是主管业务范围内全校大型活动的监管部门,负责对相关大型活动履行登记备案、审核审批、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分工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类活动;

(二)教务处、各学院主要负责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科技展览等科技学术类大型活动;

(三)团委、音乐学院主要负责音乐会、文艺晚会等文体艺术类大型活动;

(四)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体育比赛等体育类大型活动;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主要负责学生大型活动;

(六)工会主要负责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大型活动。

第十八条涉及外事、宗教和民族事务的各类活动由主办方所在单位审核后,提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对涉及外事的各类活动履行业务指导、审批和监管职责;

(二)党委统战部负责对涉及宗教、民族事务的各类活动履行业务指导、审批和监管职责;

第十九条学校保卫处审核、监管内容主要包括: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四)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五)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六)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有权决定不予批准,取消或部分停止活动:

(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二)申请材料、手续不全的;

(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

(四)举办时间、场所与学校重大活动发生冲突的;

(五)可能出现危害校园安全或严重妨碍校园公共秩序的;

(六)可能出现导致治安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七)秩序混乱,对参加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第二十一条所有大型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下列情况主办方无需履行申报审批和备案程序,但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落实安全责任,主办方和有关单位应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一)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的大型活动;

(二)学校教学计划内的活动;

(三)学校各单位举办的内部会议和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对已登记备案的大型活动,举办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扩大活动的举办规模。

举办单位确需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规模的,应在原定举办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保卫处申请变更。

第二十三条在大型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活动现场,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大型活动主办者、承办者或场所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违法犯罪的,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六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4

l、课外文体活动

(1)要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体育教研组要对每个班级的体育活动内容、形式及活动场地作出安排并具体指导;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组织体育训练队,对有体育训练专长的学生要吸收他们参加专业训练。要指定专人负责训练队的训练培养工作,制定训练计划,坚持常年训练,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成绩,发挥他们的特长。

(3)成立文艺专业队(如合唱队、舞蹈队),派有专长的老师定期定时辅导训练,培养文娱骨干,活跃师生文娱生活。

(4)成立书法、美术、陶艺等艺术小组,开展艺术教育,培养有特长的艺术骨干。

(5)举办各种类型的课外文化知识讲座,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2、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1)学科兴趣小组的组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任课教师挑选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兴趣小组人员不超过50人为宜。每一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兴趣小组。少数尖子学生如有余力,又兴趣广泛,经班主任同意可参加两个学科兴趣小组。

(2)兴趣小组指导老师由教研组确定,其指导小组活动的工作量由教导处考核后计算。

(3)学科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在学期初须制定学期的学科兴趣小组计划,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活动地点。计划须交教导处备案。

3、学科竞赛活动

(1)积极开展学科竞赛活动。各教研组应根据全国及省、市情况及本校实际,制定学科竞赛活动计划,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比赛,并报教导处统一安排。

(2)竞赛选手要经过挑选,认真进行培训,对他们可采取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如允许他们到教师图书室翻阅资料。

(3)竞赛优胜者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获奖选手要张榜公布,列入光荣册。

4、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活动。任课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撰写小论文,搞小制作和小发明;教导处每次要组织成果展览并进行奖。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每位成员务必自觉遵守。

部门成员守则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倡导良好学风;

2、提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维护学院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声誉,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3、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工作开展原则;

4、对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合作,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干部间的配合协作;

5、按时时出席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备齐有关手续;

6、开展各项工作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工作完成总结经验与不足;

7、积极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拓宽视野;

8、部门内与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

9、全体部门成员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工作要求

1、部门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以及部门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部门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3、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4、严格落实执行活动厅管理条例。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玩忽职守从严处理。

例会制度管理条例

1、根据部门具体情况,本部门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定于每周二13:00,地点定于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

2、会议纪律:每周部门例会,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自觉保持会场安静,并且作好会议记录。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3、会议要求规范、高效、简短、不形式化,充分调动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4、会议具体传达院学生会一周工作安排即“上情下达”,并总结上周工作情况,“下情上报”,要求部门各个成员积极发言积极讨论。

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1、为加强部门成员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方便咨询和工作安排,要求周日至周四每晚19:00~20:30安排1~2名成员在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及时签到,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相应处理,值班人员需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吸烟;

3、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人员安排负责打扫卫生,检查办公室财产;

4、值班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办公室内器具,不得浪费办公耗材,临走时要收好办公桌,关灯锁门。

考评制度

为了激励部门成员增强自我约束力,互相学习和监督,特制订考评制度如下,部门成员互相监督执行。

1、例会:部门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部门例会并积极发言、作好会议记录。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口头批评,迟到三次计缺勤一次,缺勤一次在例会中警告批评,并视后果给予相应处分,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2、值班:部门成员应按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及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值班人员未按时签到和早退的,按缺勤计。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3、请假制度:当周部门例会和值班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以便工作安排。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递交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能准假;

4、工作安排:工作时间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或不按工作规程操作导致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损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外,还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评优:部门内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考勤,每月汇总。期末部门依据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现评选优秀个人,并推荐到院学生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6

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根据区文明办的要求,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全员参与、共同享有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单位服务职能,提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营造浓厚氛围。在机关走廊、各科办公室悬挂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二)搭建传播平台。成立局机关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以局机关业务工作群为依托,设立局机关文明风尚传播QQ群,积极配合文明办开展的宣传活动,转发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营造健康手机文化环境,努力搭建文明风尚传播网络平台。

(三)规范上网要求。制定职工文明上网规范,引导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具体内容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诬蔑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委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明的组织纪律。按照委党组的部署,把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活动的每一阶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讲究实效。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能够起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有力的促进和夯实我街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经营工作部(计划)是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检查落实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经济活动分析的责任

3.1.1经营工作部(计划)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负责上月度发电量、厂用电量、标准煤耗计划的完成情况、同比情况分析;提供公司经济技术指标变动情况及其对煤耗的影响。

负责提供机组启停、机组降负荷等因素对电量的影响情况。

负责提供有功负荷曲线合格率的统计情况。

负责提供燃煤单价分析变动情况及原因。

负责提供燃料管理情况(进厂煤、入炉煤、库存)。

负责提供参加电力市场运作的有关情况。

负责提供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合同管理、招投标、经营指标等)。

3.1.2经营工作部(财务)

负责提供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的分析情况。

负责提供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管理费、福利费等)。

负责对燃料的单位成本进行分析,主要是对影响燃料成本增减额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

负责提供财务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3.1.3经营工作部(物资)

负责提供设备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提供大、小修和日常维修中各部门领用的设备及消耗性材料情况。

负责提供各部门工器具、低值易耗品领用情况。

负责提供上月度设备、材料计划采购情况的分析。

负责提供燃油、酸、碱、透平油、机油等消耗品领用情况分析。

3.1.4总经理工作部

负责提供劳动生产率分析。

负责提供工时利用率、计划外用工及非生产用工情况。

负责提供工程项目决算、经济合同履行的专项审计分析情况。

负责提供交通运输车辆费用支出情况。

3.1.5设备管理部

负责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项目的成本分析和效益分析。

根据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的措施。

负责提供设备技术改造的经济效益分析。

负责提供企业内部承包检修项目的材料消耗、工时定额完成情况以及设备缺陷影响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

负责提供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报废情况。

负责提供技改、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3.1.6发电部

进行节能分析。

负责分析各主要参数对发电煤耗的影响。

负责分析各辅机运行变化对厂用电率的影响。

负责对酸、碱、油等消耗性指标以及补水率、汽水损失率完成情况的分析。

3.1.7设备维护部

负责提供维修的材料消耗、工时定额完成情况。

负责对设备缺陷原因而少发电量和降低经济指标的分折。

3.1.8多种经营部:根据多经公司营运情况,提出经营状态分析。

3.2经济活动分析的分类

3.2.1生产经营效果分析

生产经营效果分析主要是对发电量、厂供电量、成本、利润等指标的预测及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生产条件利用效果分析,如劳动力、生产设备、材料、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人力资源和物资消耗效果分折,如工时消耗、物资消耗、常用支出等效果分析,其中发电成本分析是重点分析。

纯收入分析,如利润预测及完成情况分析。

3.2.2生产资金占用效果分析:是指生产经营资金占有与生产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如流动资金(重点是定额流动资金)分析、固定资金分析等。

3.2.3综合经济效益分析: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人力资源消耗、物资消耗和资金占用同生产经营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人、财、物各项资源利用的经济效果作出全面的评价。

3.2.4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效果分析:主要是指小型基建、大修、更改工程等项目效果分析,对工程费用投入、产出的效果以及投入与产出的宏观、微观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3.2.5自有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分析: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漏收、少收。是否贯彻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讲究效益、留有余地的原则。

3.3经济活动分析的程序、方法

3.3.1经济活动分析的程序

收集资料,掌握情况。

对比分析,揭露矛盾。

分析原因,抓住关键。

提出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3.3.2经济活动分析的方法

对比法:与计划比、同上期(去年同期)比,与同行业(或本单位)先进比,与目标指标比(达标、增产节约计划等);

其他方法:因素分析法,相关分析法,线性规划法等分析方法对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定量分析。

3.4经济活动分析形式的划分

3.4.1按分析内容划分

综合分析:把公司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一个整体,重点对发电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非计划停运次数、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率等进行综合的分折研究,着重抓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普遍性和关键性的问题,以及各有关方的协调配合情况,纵观全局,对公司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总的任务和指出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专题分析: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某些重要问题做专门的、重点的分析,总结某一方面的先进经验,或揭露某一方面的问题,以便及时推广或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4.2按分析范围层次划分

公司级分析:一般把公司的经济活动作为一个整体,综合地、相互联系地进行分析研究。

部门分析:对各部门所分管的经济指标进行较系统的分析,在明确区分经济责任的基础上,正确考核和评价本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班组分析:结合本班组的生产特点和条件,在产量、工作量、质量、消耗等方面,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如班前、后会通报、一事一议)开展分析活动。

事前分析:制定计划、措施、方案是对其预期的经济效果分析。

日常分析:班组分析是日常分析的一种常见类型。

定期分析:综合分析一般是定期分析(月、季、年)。

不定期分析:没有定期规定,视需要进行的分析活动。专题分析一般是不定期分析。

3.4.3经济活动分析可以根据不同内容、目的和要求,采取书面分析、会议分析、现场分析等因地制宜结合运用和相互补充。

3.5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至少一次,一般于每月的10日左右召开。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4.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8

为加强我工段经济活动分析工作,使班组的各项经济活动可控、在控,保证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分析、有反馈、有落实、有措施,现对班组经济活动分析的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也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支出,扩大效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班组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

一、经济活动分析的时间:

每月组织分析一次,时间为月末的25号。

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会人员;

为各个运行班组的所有成员与工段长,也可以邀请工艺与设备专工进行指导。

三、经济活动分析的内容:

1、本月度总产气量和总电石用量,计算出乙炔发生器的收率。发生器收率(产率)的计算公式为收率=实际产气量/理论产气量×100%,这是衡量乙炔装置效率及估计乙炔流失量的指标。并根据计算结果与历史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指导与借鉴。

2、核算本月度的备品备件的消耗数量,是否在分厂规定的范围内。

3、计算本月度编织袋的用量情况,并与电石灰分进行一个比较,看是否相符。

4、核算一次水用量,并对四个班组进行比较与考核。

5、核算本月度工段所用消耗品,如大小扫帚、拖把、油品等的用量,并登记造册。

6、最后进行综合经济效益分析,通过综合分析,了解工段与班级的经济活动情况,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费用。

7、统计发生器温度的控制情况,计算其合格率,并做为考核班组的一项重要指标。

8、统计水洗塔出口温度的控制情况,计算其合格率,并做为考核班组的一项重要指标。

9、统计乙炔纯度的合格率,并做为考核班组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经济活动分析的要求:

(1)按时间要求每月分析一次,并将分析结果登记入帐。

(2)按分析的时间客观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工段与班级经济活动的整体状况。

(3)通过分析针对现状,预测工段的未来和前景,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措施。

五、经济活动分析的方法:

采取对比法,就是把主要经济指标在实际同计划之间,在不同时期之间以及在不同班组之间进行对比的方法。通过对比,可找出差距,发现问题,然后再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024活动规章制度 篇10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