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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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一)制作前,必须对制作原材料进行检查。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精选7篇)

(二)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三)烘烤食品受热均匀,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面点成品放在经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并存放在专用熟食柜内,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面点加工人员根据当天点心加工量,每天刀食品仓库领取面粉等原料,加工后剩余原料放在容器内,加盖保存。

(六)面食制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操作前必须仔细洗手,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制作食品。

(七)工作结束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等食品制作设备洗刷干净。

(八)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九)有渗出性皮肤病员工不得从事面点加工工作。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2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为使废弃油脂流入正常的回收收渠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与国家认可的回收企业建立正常的合作协议。

(二)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须倒入专用桶。

(三)盛装废弃油脂的专用桶,必须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四)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桶后,由定点人回收,必须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记。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3

一、压风机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

1、检查各紧固部位有否松动,是否处在正常状态。

2、本机使用hs-13(冬天用)、hs-19(夏天用)压缩机油(sy12、77)、严禁其它规格油代用或不同规格油混用。打开加油螺塞,加足本机规定使用规格的润滑油,油位线至油标1/2~2/3处。

3、用手盘动主机扇2~3转,看是否转动灵活自如。查听有无障碍感或异常声响。

4、清理机器附近一切障碍。

5、上述各点均正常无误后,将闸阀拧到全开状态,启动柴油机使之在低速状态下运行5~10分钟。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如正常,可关小输气阀门,分2~3次将压力调到额定压力值。机器进入工作运行后,应全开闸阀。

二、压风机起动、运行和停车

1、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柴油机机油、冷却水、柴油和压缩机机油。

2、开机前打开输气闸阀,使空压机空载起动。

3、柴油驱动按柴油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4、在0℃以下环境工作时,应将润滑油加温至0℃以上方可开机,以防润滑油凝结造成事故。

5、开机使机器轻载运转5-10分钟后方可进入正常负载运转。

6、每次启动前和运转过程中,均应检查或按规定添加:柴油机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特别是空压机油油面线,必须在规定位置(视油窗1/3~2/3处),否则,油位偏低易造成烧压、抱轴、拉缸,油位偏高则造成油耗过高、气阀积碳、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7、机器操作必须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以保证人、机安全。

8、运行中要经常查看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注意机器运转的稳定性;振动机声响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运转部位发热情况是否良好。一般气缸盖排气口温度不得高于200℃。曲轴箱油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应停机检查。

9、每次工作结束时,让空压机轻载运行3~5分钟后方可停机。对于长时间运行的机器除随时注意柴油机的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外,每月至少要带压排油水、污物1~2次,如遇雨季或空气温度大的地方,每月要带压排放3~5次,以保证机器内部清洁,使压缩空气纯净。

三、压风机维护保养:

1、空气滤清消声器需作定期清洗。正常工作环境下每月清洗一次。清洗时将滤消声器打开,浸到金属洗涤剂中彻底清洗。(纸质滤芯用毛刷刷清,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累计工作500小时,更换消声器滤芯。

2、曲轴箱内的压缩机油要定期更换(注意停车后进行)。新启用的空压机使用一周后应换油。以后每运行400-500小时更换一次。换油程序:打开放油塞,排掉箱内油污,然后打开侧盖,将曲轴箱内沉定物擦洗干净,最后装上放油螺塞和侧盖。再从注油孔挤入干净的压缩机油至规定油位。

3、经常检查各紧固件和管路接头,防止松动、漏油、漏气。

4、定期检验安全阀,放气阀、压力表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注意安全阀的气孔不可堵塞。

5、每年对主机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气阀部件,除去油污积碳、验证阀足是否平整,检查各运动部件的配合间隙,若磨损过大影响机器的性能时应更换。

6、空压机若长期停用,应作防锈处理。一般情况下,空压机不允许长期存放(一年以上),以防锈蚀等影响机器性能。重新启用时,需全部清洗。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食堂管理,规范食品原料粗加工操作程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食品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规范粗加工操作程序;

(二)食品原料在粗加工前,必须进行感官检查,发现变质、腐烂的原料不能加工;

(三)原料粗加工时必须按先洗后切的原则进行操作;

(四)对易吸污的原料,如:肉类、水产类、家禽类等荤菜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在底部密封的容器内;

(五)原料清洗时,必须按分设的水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池)内清洗,不能荤素混洗;

(六)清洗后的原料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内存放,沥尽水分,放入净菜货架待加工;

(七)原料切配时,必须将砧板、刀具、切配台面清洗干净,以免交叉感染;

(八)严格按切配要求进行加工,确保切配质量;

(九)蛋类原料在加工时,必须先将外壳清洗干净;

(十)粗加工后的原料严禁着地存放,预防地面污染;

(十一)食品盛放器皿用后应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十二)废弃物应置于带盖垃圾桶内,并及时清倒;

(十三)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涮干净。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5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强防范,提高食堂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有据可查,责任分明,食堂应认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留样,实行食堂(餐厅)经管理责任制。

(二)日常的具体操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三)凡经食堂加工、代销供应的各类品种,应按规定的内容、数量( 100克)留样,不得缺项少两。

(四)各类留样品种,应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加盖保鲜膜。留样食品达到规定的存放时间,需周转使用容器时,容器必须认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的冷藏柜内,温度应调控为0 ℃左右,并保存48小时。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救护制度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教学制度教导处制度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7

为了保障就餐者利益,促进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餐厅组建卫生管理小组,由餐厅经理亲自负责食品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二)食品卫生档案要符合法规要求,必须做到以下工作的档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情况登记、涉餐饮采购索证情况登记、餐具洗消记录、菜肴留样记录、隔夜饭菜处理等各类台账记录

(三)各项记录留样要属实,符合要求。

(四)中心不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档案管理不善,制度落实不力的进行处罚。

(五)各餐厅于学期结束后需把本餐厅食品卫生档案整理后上报中心综合办存档,留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