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精选18篇)

文本屋 人气:1.57W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

关于禁止上班时间穿拖鞋的通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精选18篇)

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根据《员工手册》、《公司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现通知要求如下:1、从即日起,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2、行政办公人员在办公室的坐位上可以穿拖鞋,如果离开座位必须禁止;3、为保证工作安全,仓管人员、生产人员在上班的时间禁止穿拖鞋;4、处罚规定:⑴人事行政部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每天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对检查出的相关违规人员,第1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10元;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20元,以后类推;⑵在月检查中发现员工有5次违规的,将扣除月绩效工资一半;月检查发现有10次的,将扣除月全部绩效工资。⑶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人事行政部在月巡查中,如统计发现部门员工的违规人数达20%(含)的,将扣除部门主管绩效分数5分。5、希望各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对部门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要求;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着装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着装习惯。

特此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2

告知各位工友们:

公司为了你们的安全考虑,从即日起规定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违者罚款20元。特此告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6月14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3

关于禁止员工上班穿拖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炎炎夏日,部分同事经常穿拖鞋上班,自由散漫、工作不便,还可能危及到自身安全,易造成工伤事故且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现规定:公司员工上班一律不能穿拖鞋,一经发现处50元现金罚款。请各同事严格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4

*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市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有序实施,已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广大市民工作、生活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国土、建设、房产部门批准,违法用地、违法施工和违法开发交易房地产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凡属违法建设必须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处理。

二、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立即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四、凡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文化、卫生、房产、工商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已批准许可的,应及时纠正。

五、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5

为了我们协会成员对旅游有一定的了解,以及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了解,特此举办了此次郊游活动。

全程一天,早上学校食堂集合,当天返回。

时间:11月6日 礼拜六

地点:枫树湾风景区 云台山

活动内容:爬云台山观赏枫叶,拜访法起寺,游戏

费用:车费750 元过路费40 元门票140 元宣传及其他100元共计:1030

参与人员:旅游协会全体人员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6

院全体员工:

由于近期天气升温,用电进入高峰期。为节能降耗,杜绝各种浪费现象,现对节约用电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节能降耗,从我做起。做到,人离、机停、电断,杜绝一切用电设备浪费现象;

2. 空调运行时,请关闭门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下班前请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

3. 离开办公室2小时以上必须关闭电脑电源;

4. 下班前,确认楼层无人后,请随手关闭走廊灯。请全体员工积极投身于节能降耗的工作中,节约用电,杜绝浪费。

年月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7

欠款催收通知函

借款人姓名 : YYY

家 庭 地 址:YYYYYY

联 系 电 话:YYYYY

你于 年 月 日在我委托人,YYY,处借款人民币(大写)YY元整,另有欠条,人民币(大写) YY元整,截止通知函下发之日未归还欠款人民币(大写) YY元整

请你对该笔欠款予以确认,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有欠款全部还清,逾期后产生的利息部分由欠款人承担,每日利息为欠款额千分之一。

所有约定按双方签定《借款协议》的职责履行。本通知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担保人:

YYY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8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五一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4月30日下班前务必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节日期间,全体员工需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已确保紧急情况联系畅通。

四、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请在4月26日下午6点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年月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9

为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良好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xx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渣土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渣土是指城市建设、企业生产中需要和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土石方、弃土、余泥等),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含散煤、煤渣等)。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渣土管理工作。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环保、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搞好渣土管理工作。

三、在城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日内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四、建设(拆迁)工地的建筑材料应当堆放在护栏围挡内,围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围挡外不得堆放渣土、摆放施工机具,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建立非法土场。

六、单位和个人因住宅、门店装修产生的零星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临街堆放。

七、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清除沟港、鱼塘以及道路两边的垃圾,一万方以下由各单位和个人清运,一万方以上由政府部门清理。

八、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检查;

(二)运输车辆必须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并到指定地点倾倒;

(三)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在行驶出施工现场前,应作密封、包扎、覆盖,并将车厢漕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遗撒,不得带泥上路,不得随意倾倒。

九、有下列情形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

(一)基建工地不围挡作业的;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围挡处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的;渣土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沿途撒落渣土,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渣土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七)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对侮辱、殴打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民也可以积极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上班时间)、(下班时间)。

十二、本通告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自x年5月27日起施行。

xx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x年5月27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0

各位亲爱的小朋友、家长:

新年好,相信在假期里小朋友一定玩的十分高兴。现在新学期到了,小朋友要开始每天都准时回来幼儿园进行早段、和小朋友们、老师一起游戏、学习哦,晚上也要早点睡觉。

另外,请家长们在接送的时候,别忘了带接送卡,尤其是放学的时候,要出示接送卡才可以进入幼儿园接小孩,然后带小孩离开的时候,再打卡。

最后,祝小朋友在新学期学业进步!快高长大!家长工作顺利。

XX幼儿园

201x年X月X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1

公司全体职工:

公司新食堂于3月1日开始试运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就餐时间 早餐:7:00—9:00,午餐自助12:00—12:45,晚餐自助:6:00—6:45,晚餐小炒:6:00—8:00。 二、就餐标准 午餐、晚餐为自助餐,每餐价格为:职工(大餐厅)6元/人,干部(小餐厅)10元/人(此价格试运行一个月,成本核算后在做价格调整并公示),早餐和小炒明码标价,按需自主刷卡消费。 三、就餐方式:自助餐每餐限刷卡一次,餐卡只限本人使用,就餐时按需取餐,杜绝浪费,禁止饭菜外带。就餐完毕后把餐盘放入出口餐具回收处。餐卡充值地点暂定在宿舍楼A栋115室。 四、因接待能力有限,新食堂暂时仅对本公司职工及家属开放,家属另购餐券就餐敬请谅解!届时欢迎大家就餐,提出宝贵意见!

行政部

年二月二十九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2

禁 毒 通 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发动全县力量开展新一轮禁毒专项整治,全力围剿毒品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为纵深推进我县禁毒专项整治“第二战役”,确保禁毒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大力支持、协助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积极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

二、全县人民要自觉抵制毒品,吸食、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人员和强戒出所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对不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成瘾人员及复吸人员依法送强制戒毒。

三、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上述有关人员投案自首,对为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在本场所、出租屋内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依法追究经营业主、出租屋业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对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提供毒品犯罪线索,协助抓捕毒品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3千-20万元。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8398259

举报邮箱:

xx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3

鉴于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公司自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0月7日休息,10月8日正常上班,原定每月8日为发放工资日,因各部门考勤上报滞后,经公司总部研究,九月份工资要推迟到10月12日发放,特此通知。

总经办

20xx年9月29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4

本人∕本公司已收悉贵管理处之《小区扰民整改通知书》,本人∕本公司承诺按规定10天内(即年月日)搬离小区,否则,将自愿承担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业主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5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xx年9月5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6

关于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品位,推动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请广大群众踊跃参与评选。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标准

(一)高大乔木。指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二)栽培容易,适应性强,生长寿命较长。指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符合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特点的要求,生长良好,繁殖、栽种容易,生长寿命至少120xx年以上。

(三)种植历史悠久。指该树种在该地区历经长期气候变化的考验,栽培历史悠久。

(四)公众认同,雅俗共赏。指该树种形态美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具有较高的环境、社会效益。

(五)分布广泛。该树种在该地区分布范围广泛、应用广泛,种植数量多。

(六)具有地方特色。指该树种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彰显城市特色,确定为市树后,成为城市的一张重要“名片”,成为城市文化和城市人民精神风貌的一种象征。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市民评选(20xx年即日起至3月31日)。根据专家提出的备选树种,由市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评选通告,组织各族群众投票评选。通过临沧日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发放评选表,市民通过网络等进行公开投票参选;设立市树评选信箱、固定投票箱等,收集评选表。

(二)评选领导小组评审(20xx年4月1日至10日)。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投票结果进行分析、论证,按照市树评选应具备的标准,结合市树应在群众中应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能展示临沧城市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出不少于2个的临沧市市树树种,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市人民政府审定(20xx年4月11日至30日)。市人民政府在市民投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市树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市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报请市人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予发布实施。

三、参与方式

(一)信函投票。公众通过《临沧日报》,了解“市树”的评选条件、候选种类、获得选票(可复制),填写完成后邮寄至市林业局(地址:临沧市世纪路585号市林业局森林临沧建设办公室,邮编:677000),信封上表明“市树”评选字样。

(二)邮箱投票。公众也可通过邮箱进行投票参与评选,邮箱: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7

经总裁办研究决定,现对公司部分员工岗位调整如下:

原营运部调整至市场部,担任副总裁;

原总裁办助理调整至营运部,担任副总裁及总裁办助理; 原市场部经理、X4名同志调整至营运部,担任区域经理;

原商务部经理、调整至网络部,担任商务经理;

原营运部高级经理调整至市场部,担任高级经理;

望以上同志二日之内做好交接工作,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特此通知。

运营管理中心

人事行政部

20xx年XX月XX日

上班不允许穿拖鞋通告 篇18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将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严禁跨门店经营;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各类占道亭(篷、伞)、摊点及马路市场;规范批准设置的马路临时市场和夜市专区,做到不超界经营、不占车道,市散场清、卫生达标。

二、集中整治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专门停放处,做到车头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三、集中整治扬尘污染。城区施工工地必须规范设置围档,进出口路面必须硬化,修建沉沙池和排水沟,配设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冲洗,运输建筑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必须密闭,不得噪音扰民;禁止脏车入城。

四、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依法查处、拆除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沿街乱堆乱放。

五、集中整治户外广告。禁止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时限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顶部、墙面以及其他设施上擅自设置各类户外广告;禁止临街门店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擅自摆设室外广告牌匾;禁止建 ( 构 ) 筑物墙面、电杆、树上或居住区域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广告。

六、落实“门前三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和维护好本单位和周边环境。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环保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市容秩序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市政园林局、县拆违办、县工商局、县城乡建委、县环保局。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